夏季女性受害案件增多,警方特别支招遇到不怀好意的男人要显出刚强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陈正明
本报讯 天气炎热,女孩在夜间的活动多起来了,于是针对她们的犯罪活动也多了起来。记者昨日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六七月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夜间行走女性进行抢劫、抢夺甚至强奸的案件。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女性,夜间行走时千万要提高警惕,尤其不要在行人稀少的道路上单独行走。 据悉,从7月以来,义乌市针对女性的抢夺、抢劫案件陆续发生,7月11日一天就连续发生3起,时间都在晚上7点以后。7月11日19时30分许,受害人王某(女,兰溪市人)在稠城街道下西陶村菜市场附近被一名歹徒抢走金项链一条,价值3000余元。10分钟后,义乌女孩王某在城中北路银湖酒店附近,被一名歹徒殴打后抢走皮包一只,内有人民币30000元及手机一只。这一天晚上23时许,义乌女孩陈某在另一条街被两名同骑一辆摩托车的案犯抢夺走皮包一只,内有人民币20余元及手机一只。另外,6月义乌还发生2起针对女性的抢劫和强奸案件。 记者从义乌警方了解到,夜晚针对女性的案件在夏天会格外突出,女性外出时应保持必要的警惕。警方表示,这些招数女性朋友们应该学学:夜间单独行走时,要记住晚上营业的商店、治安岗亭或附近居民住宅、派出所等;如果是陌生的街道,要选择有路灯设施、行人较多的路线,走路要选择中间明亮处,不要紧挨路边两侧而行,对黑暗处要有戒备。 除了防范抢劫和抢夺外,女性还要特别防范身体受侵害。遇到陌生男人问路不要出于好心领路,如发现有人尾随要设法摆脱;最好不穿过分暴露的裙子和行动不便的高跟鞋;不要搭乘陌生人的机动车辆、人力车和自行车。如遇不怀好意的男人挑逗要及时斥责,显出自信刚强的样子;若四周无人来不及逃脱,要选择合理的方式与其周旋,或拖延时间、变换场所,等待救援;要切记保持冷静,要利用自己随身所带的物品进行自卫。一旦受到伤害,要保持冷静,尤其是要记住犯罪分子的外貌、服饰、体型、口音等特征;设法留取犯罪分子的作案物证,如受到性侵害不要急于洗澡净身,以便警方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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